发布时间:2025-04-04 13:23:45 来源:前沿报道网 作者:梦瑶
日前海淀发布一则征地公告本次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实施海淀区两园之间村庄安置房四期项目一起来看看看京(海)政地征〔2024〕20号-海淀区两园之间村庄安置房四期项目北京海开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海淀区两园之间村庄安置房四期项目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见京政地字〔2024〕18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相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示期限:自2024年 11 月 19 日起至2024年 12 月 3 日止):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建设单位:北京海开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名称:海淀区两园之间村庄安置房四期项目用地土地用途: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S1城市道路用地、G1公园绿地、G2防护绿地征收土地位置:东至规划上地村西路;西至现状唐家岭路;南至现状唐家岭南路;北至现状邓庄南路。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征收土地为西北旺镇唐家岭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征收面积为15.2158公顷(228.24亩)。具体情况如下: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本次征地补偿标准为77.7万元/亩,征收补偿费共计17734.248万元,全部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本次征地不涉及农转非人员安置情况。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北京海开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百旺农业种植园、海淀区西北旺镇唐家岭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两园四期项目非住宅用地腾退货币补偿协议》进行补偿。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见京政地字〔2024〕98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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